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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的權力有多大?女子嗆警:「我是檢察官」竟遭逮捕;敬拜權力與頭銜的後果


我們活在一個拜偶像的文化當中,不管是金錢還是其他東西,最大的偶像就是權力。人渴望當官、升職、掌權,因為我們以為只要擁有頭銜、學歷或職位,就能享有特權,能夠隨心所欲地行事。


最近有兩名女子與警察發生衝突,其中一人自稱是 Attorney General 總檢察長,認為自己因此高人一等。她的工作理應是維護法治與秩序,確保人人在法律之下獲得公平與正義,然而她卻認為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擁有特權,可以為所欲為,所以在被逮捕前不斷大喊:「I am AG! I am AG!


那位警察展現了什麼叫做正當的公權力,我希望全美國甚至全世界的警察都能如此。


在這樣的拜偶像文化中,無論在台灣還是在美國,我們常見到這類自以為應該擁有特權的人。他們愛把職位或社會地位搬出來,好像別人都該向他們下跪一般,但往往他們的行為卻正好成為「為什麼他們根本不配這個職位」的最好例證。


這段事件來自 Rhode Island 紐波特市警局釋出的警察隨身攝影機畫面,發生在 Clarke Cooke House 餐廳外。影片前因雖未完全公開,但餐廳拒絕為她們服務,並請她們另覓餐廳。


這位 Special 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 Devon Flanagan 與她的朋友不肯離開,執意要在該餐廳用餐,最後餐廳報警。監視器畫面顯示,她們鬧到餐廳無法應付,最終被警察介入。她們甚至嗆聲:「報警就報啊!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檢察官耶!


而 Rhode Island 是民主黨長期掌控的州,而這些州往往特徵明顯:

  1. 政治人物權力龐大

  2. 認為自己高人一等


很多人身邊都有類似的朋友,出事時我們會覺得替他們可惜,但也希望他們能從中學到教訓,現在跌倒總比日後出更大的錯誤好。


但也可能反映出一種社會現象——一人當道,雞犬升天。


當一個人有了權力,他身邊的朋友也以為自己有特權,甚至覺得無論如何都會被保護。就算檢察官本人已經坐在警車後面,她的朋友仍不信邪,選擇與警察硬拚。而被拍下來的影片中有一幕令人印象深刻,是她在叫「爸爸」,但無論是否真是如此,有一點確定:她身旁那位男性朋友才是唯一做對的人,他沒有跟著發瘋


這值得每個男人學習,在左派州裡,女權被過度高舉,女性就算鬧事、攻擊警察往往也能輕易脫身,但男人卻沒有特權,與警察衝突的代價極可能是電擊甚至槍枝。那名男子唯一做錯的,就是與這樣的女子交往。如果這場事件最終導致他們分手或離婚,那對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根據《New York Post》的報導,這名女子確實是 Rhode Island 的特助檢察官,8 月 14 日被逮捕,罪名包括非法入侵、擾亂秩序與拒捕。她身為特助檢察官七年,理應深知法律規範,卻還要求警察關閉隨身攝影機。


事實上,左派城市裡的警察反而更依賴隨身攝影機,因為他們經常被告。原本左派推動攝影機的理由是要抓到警察濫權,結果更多被拍到的畫面卻是暴徒先攻擊警察,警察被迫自衛。


這次的案例正好說明,這名檢察官意圖濫用職權,甚至臨上警車仍在叫囂:「你要逮捕我?怎麼沒有讀 Miranda Rights?」


所謂米蘭達權利,就是大家熟悉的逮捕時宣讀的權利:

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將成為法庭證據;你有權請律師;若無力支付,法院會指派律師;你是否明白並願意交談?

但這適用於警察要正式審問時,若只是合法驅離餐廳不願服務的客人,並未進入審問程序,就不需要宣讀米蘭達權利。


這樣看來,這位檢察官是否有資格擔任檢察官,值得嚴肅追問。更令人憂心的是,在 Rhode Island 還有多少這樣能力與職位嚴重不符的人掌權?


首先,她根本不是 Attorney General,而只是 Special Assistant Attorney General,卻謊稱自己是 AG。這種行為就像 Stolen Valor(竊取榮譽),冒充軍人身份以圖利一樣,是極其不誠實的表現。


這正反映了我們所處的偶像文化

  1. 人把權力和職位當成偶像

  2. 為了維護假象而撒謊

  3. 作假見證


在 Impact Harvest Church,我的牧師 Jack Lee 曾分享過一段見證。神要他放下教會去台灣生活幾年,他困惑地問神:「如果我離開,Impact 怎麼辦?」神回應他:「Impact 是你的教會,還是耶穌的教會?


Jack 明白了,職位不是重點,重點是順服神。


他也常提醒,若把「牧師」這個頭銜看得太重,當成偶像,那就會成為絆腳石。遺憾的是,今天很多人仍把頭銜高舉過於真理。


有人自稱牧師卻傳講錯謬的教義,有人拿著資歷壓人,要人閉嘴順從,甚至為了迎合非法移民或社會潮流而妥協。這些人高舉的不是基督,而是自己的身份。


真正謙卑的牧者,知道自己只是牧羊犬,真正的牧者只有一位,就是耶穌基督。


這新聞的畫面其實極度諷刺:一個滿口「I am AG!」的人,以為頭銜能給他特權,最後得到的不是榮耀,而是手銬與羞辱。



正如路加福音 18:9-14 的比喻,法利賽人自以為義卻被棄絕,稅吏謙卑認罪卻蒙恩典。


9 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11 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3 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那位檢察官正如法利賽人,自高自大,結果當場被羞辱;而那位警察卻因正直謙卑,成為真正有權柄的人。


弟兄姊妹,真正的愚蠢不是犯法被抓,而是自以為意、以為自己凌駕一切;

真正的羞恥不是被銬上手銬,而是高舉自己卻不認識神。


在神眼中,頭銜與職位毫無意義,祂要看的是我們是否屬祂


社會充滿了偶像,有人拜金錢,有人拜權力,有人拜地位,但最大的偶像就是「高舉自己」。這不只發生在政界,也發生在教會裡。


許多牧師、屬靈領袖動輒自稱「我是牧師」、「我信主幾十年」,要求別人閉嘴聽從,實則與那位檢察官無異,同樣的無知與愚昧。


願我們謹記:

我們的價值,不在於「我是誰」,而在於「我是屬誰的」。

我們要高舉的不是任何頭銜或職位,而是耶穌基督。

因為凡自高的,神必使他降卑;凡謙卑的,神必使他升高。


願我們不至於像那位檢察官一樣成為愚昧的笑柄,而是像稅吏一樣,謙卑尋求神的憐憫,最終得著真正的尊榮。


以上新聞由 Ethan 整理撰稿,更多美國焦點新聞、時事與深度分析,請鎖定《今日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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