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恐怖份子圍攻移民海關執法局大樓,芝加哥警方拒救還拆防護欄?川普或考慮啟動「反叛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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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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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川普當總統之後,美國這邊的司法部,只要是民主黨、左派的法官就開啟了一系列的行動跟判決,目的就是要削減總統、行政部的權力。 這樣的情況在美國是前所未有的,這個是左派自從同婚的判決之後一直以來的治國模式,因為他們知道,民主的立法院不重要、掌握權力的總統也可以被制衡,只要法院說 『這個違憲』不管是不是真的為限,只要法院說違憲就是違憲。
蘇聯的約瑟夫·史達林有一句名言道:“Those who cast the votes decide nothing. Those who count the votes decide everything” 投票的人甚麼都決定不了,因為計票的人才能決定所有的事。同樣的邏輯,憲法上面寫甚麼不重要,解釋憲法的法官才是重要的。
相關案例有非常多,例如他們試圖,要用法院阻止川普、美國聯邦政府只承認兩種性別的規定 - 只有男人跟女人。 他們堅持聯邦政府一定要承認 Facebook 上的 75 種不同的性別。甚至,讓川普不可以開除聯邦的員工,說這樣是違憲的。
是的,沒有辦法想像,這個老闆當得有多難。就算員工天天不上班、天天在家工作、一天到晚請假、甚麼都不做、對於公司沒任何幫助,執行長也不能開除他。在此,川普是執行長、納稅人是老闆,但是當法院說 『開除聯邦員工是違憲的』,就不能開除,這還有道理嗎?
同樣的,市長允許暴力、允許幫派、而且任由暴徒殺死聯邦的探員,就此,川普派國民兵去維持治安。結果他們反而用法院來阻止川普維持法治。簡單的說這些,法官不是不是人民選出來,卻可以斷定,全世界權力最大的民選總統,是否違憲,只要他們說總統越權了,總統就越權了,可是卻沒有其他人可以來制衡。
只要是民主黨掌控的州,就會通過用法院立法來迫害自己的居民,然後推翻所有美國總統的政策。 簡單的說就是:民主黨透過法院,來當總統、來執政。而且很明顯這已經跟國家的方向沒關係,這只是民主黨在鬧場而已。
警察要維護治安,不行。聯邦的警察來就是違憲。 聯邦要驅逐非法移民,也已經強調是非法的移民,可是他們還是說:『不行,驅逐非法移民違憲』。 所以在美國很多保守派政治評論員建議川普,該做甚麼就做甚麼,不要把珍珠丟在豬面前。
應當執行對公民們好的政策,更何況這已經不是制衡了,而是妨礙執法。很可惜,現在試圖彈劾這些腐敗的民主黨法官,基本上是不可能,因為民主黨在參議院有快一半的票,彈劾法關要過半的正常人。 也就是說,川普只剩下忽略法院這一個選擇,才能保護受害居民。
民主黨的創始人, Andrew Jackson 就這樣做過,他說:『 最高法院的法官說的多做的少。那判決出來了,就讓他們自己去執行吧。』
所以只想做亂、發起事端的法官,就只能用忽略的方式去處理了。 不然,川普政府其實還有另一個選擇,就是執行《反叛亂法》Insurrection Act 。就是在特定的情況下,例如法院跟州議會都在提倡、鼓吹暴力、忽略治安的情況下,美國總統可以使用《反叛亂法》,使用在美國境內部屬的美軍、還有聯邦的國民警衛隊,來阻止國內的動盪。
當這樣想法在白宮被討論的時候,我們的主流媒體理所當然的胡亂下題:『天啊,川普要獨裁了』、『川普要動用軍隊來壓制美國人了』、『川普以為自己是王』、『川普被證實是法西斯主義』、種種的。
事實上美國政府已經使用超過二十幾次《反叛亂法》
上一次使用就在洛杉磯, 1992 年的 Rodney King 的暴動,在韓國城發生,黑人跟韓國人在市中心上演一場大戰,處處都是槍林彈雨。 當時美國的總統小布希George H. W. Bush,使用反叛亂法,派出聯邦的國民警衛隊維持秩序、換回洛杉磯的平安。相同的事件,民主黨的英雄總統甘迺迪跟羅斯福均都使用過。因為他們的目的,是要來確保種族融合、不可以有種族歧視。
所以現在,當共和黨發出聲明:使用《反叛亂法》是必要的;因為在芝加哥、波特蘭、這些城市暴力犯罪已經太誇張了,甚至所有反叛都是針對執法人員,公開的要殺死美國的執法人員、對執法人員使用暴力,朝著政府、執法人員開槍。芝加哥的警察局公開表示說: 『我們州的警察、不可以執行法律,如果有暴徒朝著聯邦執法人員開槍,試圖要殺死他們的話,我們的警察部可以幫忙,這些是我們的市民的言論自由』警察局告訴芝加哥的警察們,當暴徒把聯邦的機構團團圍住的時候,對他們使用暴力的啥後,絕對不可以幫助聯邦的執法人員。
結果就是,當芝加哥的警察,看到聯邦的探員跟建築被暴徒攻擊後,然後發送無線電回去給總部,希望獲得支援跟下一步命令,總部竟然告知他們: 『 你們的任務就是,裝作沒看見,裝作沒有事情發生。這是來自高層的決定。』
我們都知道,高層就是民主黨的政治人物的意思。 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有明確的證據-文字、錄音存檔,證明了芝加哥的警察,拒絕、不願維持秩序,就算是危及到美國公民的性命。光是這樣就已經足夠,促成聯邦政府啟動《反叛亂法》 、派遣軍隊,來維護美國人的生命、財產、執行美國的法律、維護秩序。
外加上,網路上其實已經有很多芝加哥暴動的影片了。 警察被反抗者開槍射擊、ICE 的探員跟車隊在大街上面被埋伏,還有開車的暴徒撞上執法人員、被包圍,這類各式各樣針對執法人員使用暴力的事件。甚至有暴徒晚上還在街上遊行、阻擋交通、破壞公物、不准人去上班、不准人回家。結果芝加哥的市長的方針,竟是要創造一個 ICE Freezone -禁 ICE 區域,而不是要斥責暴力事件。
一直以來這個《反叛亂法》的底線、標準是,如果州政府、地方政府不同意聯邦的執法政策,他們可以合法的選擇不幫忙,也可以不跟聯邦政府合作,但是地方政府不可以干擾聯邦政府執法機構。 也就是說憲法規定,州政府、地方政府有權利拒絕幫助聯邦政府執法,但是不能干擾聯邦政府執法。這個是憲法上,聯邦政府跟州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合約。但是現在芝加哥、伊利諾州決定要廢除這個合約。 而且他們還開記者會來去說這件事情,也就是說,這已經超過地下策畫跟計畫叛變的階段了,是已經公開的說他們要叛變美國聯邦政府了。也就是說這個《反叛亂法》很有可能是唯一能解決、而且確保美國未來不會分裂的方式。
除了這個以外,動用《反叛亂法》還有一個好處。 就是可以讓這些聯邦的法官,公開的宣布對美國的行政部、總統叛變。因為如果川普動用《反叛亂法》的話,司法部這些法官也絕對會起來說,這是違憲。 過去這幾年有太多的法官忘記是法官、不是政治人物,找一堆模糊的理由、扭曲憲法,然後透過錯誤解讀憲法,來強制人民接受左派的議程。同婚也是、變性人也是、墮胎也是。如果他們要推翻美國總統、推動《反叛亂法》的話,唯一的方式就是公開承認、司法部是左派的武器,轉而跟行政部門徹底宣戰、進而推翻美國民選總統的決定。
《反叛亂法》非常的特別,他撰寫的方式沒有給法官還有國會,任何介入的空間。 這條憲法的權力,是直接詮釋了美國總統三軍統帥的唯一權利,美國總統就是代表整個美軍。三軍是華人的說法,海、陸、空三軍同時也包括海軍陸戰隊、Space Force 太空軍等等的,他們全部都要聽命於美國總統,因為總統的職責包括確保國內的治安安全。
這是憲法的第一條,第八款,第十五項:國會有權為了執行和眾國的法律,鎮壓叛亂,並抵禦外來入侵,而召集民兵。而《反叛亂法》則是給了美國總統全部的權力,來決定甚麼是國內的叛亂,還有要怎麼面對叛亂。
美國法典 第十篇 252條:當總統認為有非法的阻撓、集會或叛亂行為,使得聯邦政府在某個州無法正常執行法律時,他可以召集該州的民兵或動用聯邦軍隊,以維護聯邦法律的執行或鎮壓叛亂。
如果某個州發生暴亂、叛亂、或有人集體反抗聯邦政府,使政府無法執行法律,那麼總統有權命令聯邦軍隊或州民兵介入,目的是恢復秩序、確保美國的法律能被執行。這並不是左媒講的甚麼法西斯,這個是美國的國會通過的美國法律。法律裡沒有主張美國總統不能動用《反叛亂法》,或是要透過國會、法官批准才可以執行,也沒有規定戒嚴時長。連什麼是『叛亂』的定義都沒有,一切就是總統決定的。
當然,如果你是左派、染著藍色頭髮、又或者是台灣人、是韓國人,你一定會想說:『這就是獨裁阿?!怎麼可能會有這樣的法律!這個三權分立、彼此制衡的美國憲法,不可能有這樣的律法吧?。』 可是,當城市政府叛變、不執法、允許暴徒施暴的時候,政府就沒有任何的Checks and balances 彼此制衡。
三權分立很好、很棒,可是只限於和平時期。
一旦秩序崩潰了,三權分立最後就是在撕裂國家,而不是為了讓國家變的更好。行政的權力,也就是總統的權力,就會成為最後關鍵保家衛國的門檻。這是美國建國國父們,一開始建國的時候,就已經先看見的,很有可能因為個人牟利,而會演變發生的事情。
沒錯,建國國父們創造了一個非常精密的政府運作模式:『三個權力彼此制衡、彼此督促』, 在一個憲法的框架下、在合法的範圍之內,這個是他們認為,政府應該運作的模式。
這個《反叛亂法》可以很清楚明白的告訴我們,建國國父知道,如果其中一個權力,試圖用權力去消滅另外一個權力,其目的是要讓國家更動盪、犯罪更囂張,以用來摧毀整個國家的法治、推翻民主只為摧毀其他兩股權力的話,這個《反叛亂法》就是最後美國政府恢復正常的唯一保險。
如果國家真的崩潰,州政府、市政府真的叛變了,不再執行美國的法律,那麼美國的總統就有權動用美國的軍隊,來去恢復治安,恢復法治。
2016年時的選舉,他們就是指控川普通俄門,是叛國罪,大家應該還記得嗎?還記得左派說一月六日 January 6th 是叛變嗎? 我個人是支持那些進去參觀的人全部拿罰單,因為他們沒付門票就進去去參觀國會。但是左派利用這個,說是川普教唆反叛,把川普從科羅拉多州的選票上拿掉,那真的完全不合理了。
在國會裡面散步兩個小時叫做 “叛國罪” 所以我可以這麼理解,他們對於叛國罪的定義就是, 幾扇窗戶被砸破、有人大冬天裸上身、在 Nancy Polosie 的桌上跳舞,這樣叫做反叛、叛國。 如果以上這些理由就是 “叛國” “反叛” 的基礎,那麼根據道德、理性、邏輯思考,我們也可以等同認同 Portland、芝加哥、洛杉磯,這些地方在叛變、那邊的州政府在叛國。
除了一月六日的暴徒 - 現揭發是 FBI 探員自導自演的,絕大多數進入國會的人,都是一群在自拍、沒有攜帶武器、沒有侵略用意的人,緩步慢行,參觀完國會就走的人。這一群人在國會裡面待了幾個小時,不是很聰明的,自拍了一堆可以使自己被定罪為『非法入侵國會』的證據,這樣如果就叫做 『叛國罪』的話。 那麼在芝加哥、波特蘭、洛杉磯,這邊發生的,有計畫性的、暴力的、攻擊執法人員的事件,雖然被當地的州長跟市長背書,但這絕對是值得被歸納為叛變,而且是值得總統啟動《反叛亂法》來唯物秩序的。如果川普不啟動《反叛亂法》,我反而會覺得是不公平的,不合常理的。
左派說川普如果動用《反叛亂法》的話,這個就是獨裁、這個就是法西斯是不合理的。他們說川普要把所有的政敵都抓起來,把不喜歡的人也都抓起來更是謬論。因為我們都知道,過去的四年中,拜登政府才是這樣對保守派的政敵,就是這樣對基督徒、天主教徒,只因政治理念不同。
他們就是要把川普官監獄、起訴川普的律師、法律顧問,封鎖川普的帳號,為的就是要阻止他參選 2024 的大選。他們動用了政府的力量,來殲滅他們的政敵。 甚至,拜登政府跟本沒有啟動,《反叛亂法》,他直接這樣做。
FBI 早上六點衝到 Mark Houck 家裡,拿著槍指著他的小孩,把他逮捕,只因為他在墮胎整所附近禱告。
查封川普位於佛州的住所,Mar Largo Hotel,然後把川普抓進監獄,給他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川普第一任期 2016 到 2020 的時候,他們的說:『川普把小孩關在籠子哩,分裂家庭。』可是真相就是,這些身為非法移民的父母親犯罪,只要罪犯,就是會跟小孩分開,不然難道要把小孩一併關監獄嗎?而且小孩也不是在籠子裡,那是歐巴馬政府時期所發生的事情,而不是川普,這些小孩就是在拘留所里,等待他們的父母親。但是這個就是左派一慣的做法、說法。沒有任何的根據、證據,因為沒差,沒有人會挑戰他們的說法。
現在他們的理由更誇張。他們說他們可以使用暴力,因為這些 ICE 的探員,戴著口罩,在這些公共場合合法的執法,逮捕破壞美國法律和非法入侵美國的人。 他們甚至說: 『ICE 在逮捕美國公民』。
這樣的說法,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聽身邊的人講起過。更勝的,他們會說:『美國公民也會被驅逐出境』。但是事實就是,這樣的事情沒有發生,一個案例都沒有。可是左派的媒體不管真相,他們就是要這樣講。
現在的確有些案例是這樣的:有非法移民被遣返,然後他帶著他的美國公民的小孩一起走。這個是非常合理的,因為總不能讓父母親把未成年的小孩留下來,這不才是拆散家庭嗎?總之,就是目前沒有任何針對 “美國公民” 被取消、被驅逐出竟的案例。
左派不敢說他們的目的就是徹底地打開邊境。他們想要非法移民來到美國,破壞美國的法治、讓美國軟弱、崩潰,好讓他們趁虛而入、掌權、讓美國人無翻身的餘地。這就是為什麼,他們不要任何的聯邦移民的執法人員,來幫忙維持秩序,因為這就是他們想要的。他們不會說出真心話,因為他們知道這樣的話,說出來,沒有人會接受。所以他們躲在這些左派法官、扭曲的法律、和無恥的判決後面。
然後左派在這邊騙人,沒有任何證據的汙衊保守派。 然後現在就是極限,他們不斷的打壓我們,造成了現今的情況,我們到達了, “Check and Balances “ 三權分立 彼此制衡的極限。 當州政府,市政府,聯合法官要來不執法,最終的結果就是總統動用反動亂髮 Inssuraction act。這個是憲法的規定,是反動亂法的用意。
當然,沒有人願意動用《反叛亂法》,每個正常人都希望大家可以和平共處。但是民主黨、左派,就是想要城市崩潰、攻擊執法人員、朝警察開槍,好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
法院模糊的解釋,阻擾行政;地方政府公開不合作、執法人員被攻擊;聯邦法律無法得到執行。面對這樣的局面,聖經裡也有一個清晰的例子可以借鏡 — 那就是尼希米。
尼希米並不是先知,也不是祭司;他是一位被王授權的執行者。
他看到耶路撒冷的光景是城牆倒塌、城門被燒、百姓在恐懼與羞辱中生活。尼希米向神禱告、神也透過王,給了尼希米權柄和委任,帶領以色列人,回歸耶路撒冷城,做重建的工作。他既付諸禱告也付諸行動:分配守望的人、安排工序,面對外敵的嘲笑與陰謀,他堅定不移地,一手握兵器、一手握工具,重建城牆。
我們要記住兩件事:
尼希米的權柄是合法的——他有王的委任;
他的目標是保護百姓、恢復秩序、維護約中的公義。
這兩點正好對應今天的情況:憲法與法典賦予總統在特定情況下動用國家權力以保護聯邦法律與人民安全。
這不是要建立個人的王朝,也不是要壓制民眾的自由;而是當地方政府或司法錯位,導致國家秩序受侵蝕時,行政有責任行使其被賦予的權力來護衛生命與法治。
有人會說:「那不是獨裁嗎?」我們要反問:當城牆倒塌、城門敞開、強盜進入,領袖若刻意袖手旁觀,是什麼?
尼希米若坐視不理,就不是忠心的治理者。
以色列的歷史給我們一個教訓:法治與秩序是保護弱小者的屏障,當屏障被破壞,沒有誰能安然無恙。
尼希米的做法提醒我們,行使權柄必須有根據、有節制、有目的。他在行動前禱告,在行動中安排守望,也在城牆完成後恢復敬拜與律法的教導。換句話說,力量與權柄的使用,若沒有公義與敬畏,便容易變成壓迫。但若是為了恢復秩序、保護無辜、維護法律而使用,並且在行使後接受監督與回歸公義,那它就是一個必要且被授權的工具。
今天如果總統在明確且持續叛亂的區域、當地的執法人員被攻擊、甚至地方政府公開阻撓聯邦執法、而危及人民生命與財產,使用《反叛亂法》不是想要當王,而是像尼希米一樣回到倒塌的城牆前,拿起權柄去補起那個破口。這不是濫權,而是履行憲法賦予的最後防線 — 在符合憲法的範圍內,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與法治而行。
最後我要說:作為基督徒與公民,我們要分辨兩件事。
支持一個領袖在合憲、合律、並以公義為目的下行使權柄,是為了保護最軟弱的人;
這樣的權柄需要透明與後續的問責,就像尼希米在完成工作後帶領百姓回到律法與敬拜,使社會不僅有牆,也有心。
所以我站在一個很簡單的位置:若州和市政府明目張膽不執法、阻撓聯邦執行法律、容許暴力威脅無辜,為了保衛人民生命與法治,啟動合法的機制去恢復秩序是絕對必要的。這不是獨裁,這是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 — 我們要像尼希米一樣,有委任、有禱告、有行動,並以公義為終局。
以上新聞由 Ethan 整理撰稿,更多美國焦點新聞、時事與深度分析,請鎖定《今日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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