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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婚姻制度全面崩壞》三男結婚領養小孩,荒謬法律揭露教會的最大危機


今天我們來看一下,加拿大的魁北克的新聞。Quebec 魁北克早期很多人是從法國移居來加拿大的,所以大多數的居民很多不是講英語而是法語,甚至很多以為自己是法國人的加拿大人。這些人活著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比法國還要左傾。 也就是說,加拿大能出來好的東西就很少了,不過我的牧師就是加拿大人,他非常的棒,所以很多好的產物都會移居來美國(誤)


而今天,我們來看一下北美罪惡的根源,Quebec 魁北克。

不知道還要舉多少例子,當左派說 『同婚』 是好的,他們只是想要正常的家庭。甚至還有基督徒牧師說:『只要同性戀只要結了婚之後,他們就不算犯姦淫了,我們應該要包容這樣的行為,因為每個人都有罪、每個人都有軟弱。』這超級違反聖經真理。

所以今天要講的這個例子,如果這個例子不能證明同婚是為了要摧毀家庭、摧毀愛的定義的話,我不知道還有甚麼其他的可以證明。 


加拿大的政府,對於三個男人 − 三個一起睡覺的男人,可以撫養小孩 − 說是違憲的。他們強調說:“大自然是違憲的 ” − Nature is unconstitutional。因為大自然、生物學,禁止了三個男人,兩個男人,不管幾個男人,都不能生育小孩,都不可能有小孩,所以這樣是違憲的。

我們都知道 Nature 大自然已經證實了,男人 − 兩個雄性 − 是沒辦法組建一個家庭。 而且大自然很公平,因為女人 − 兩個雌性 − 也不能生育小孩。 


所以這邊簡單來說:加拿大政府覺得大自然侵犯了 LGBTQ 的人權。


在這邊,我要跟大家說,我覺得這個新聞很重要,比想像中重要,因為這個其實就是真正的人權有個至關重要的連結。美國建國的時候產生的自由、人權,跟左派版本的人權有相隔天地的差別。


這是來自約翰亞當斯的兒子, John Quency Adams 的名言。 「我們的政治生活方式,是建立在自然律和上帝的律法之上。這當然預設了上帝的存在——祂是宇宙的道德統治者。祂制定了是非、正義與不義的標準,這些標準對人類都有約束力,而且早在任何人類社會或政府制度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

獨立宣言也說:『我們的權利、人權,來自造物者賦予的自然法則。』也就是說:『我們的人權是神父與我們的,不能改變,因為我們是神造的被造物。』


那左派對於人權的看法則是:『我們的人權是跟自然法則,大自然對立的,因為神不存在。』左派的牧師會說:『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我們不再自然法則之下,所以我們的人權就是可以抵抗自然,抵抗嘗試,這個叫做進步。』 也就是說,這跟保守派的思想是完全相反的,跟事實、自然、形成強烈的對立。


那我們就可以來問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 『三個男的可以有小孩 』 這個人權是從哪裡來的? 那他們會回答:『當然是憲法來的啊,憲法賦予的阿。』 但是加拿大在建國脫離英國的統治的時候,沒有把這樣的東西寫下來說是人權。 可是這些其實並不重要,因為我可以確定的是,如果加拿大有修憲,禁止加拿大的同性戀伴侶、或著是三個同性戀、四個同性戀的伴侶 有小孩的話,那麼左派就一定會大發雷霆,說同性戀的人權被侵犯了。


但是如果這個『誰都可以有小孩的權力』是來自於憲法的話。就是這個魁北克的法律,因為如果加拿大的憲法裡面原本有這個權力,但是被移除了,那這個人權就不存在了,因為在憲法裡面沒有這個人權, 意思就是沒甚麼好說的。所以如果憲法就是人權的根基的話,那麼人權就是可以被修改的、可以被操弄的。 明白嗎? 目前的邏輯。 


所以每當左派要求人權的修憲,基本上都是在要求一個 『憲法之上』的權柄,才可以修憲。


意思就是不管他們願不願意承認,他們每次在做的事情都是在要求一個更高的權柄來去詮釋 『人權』。 那這個權柄真正的來源是誰?誰才有這樣的權力可以凌駕在憲法之上?


這個是左派沒辦法回答的問題。或著是拒絕回答的問題。其實我是知道答案的,基督徒都知道答案。


總之現在在加拿大對生育的定義就是:『三個男人可以領養小孩』。這樣的變態行為,為何現在就被接受了。 要記得,這個原本是可以被避免的。


為什麼保守派打從一開始,在同性戀是否可以結婚的議題上,就開始維護婚姻。


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結婚?為什麼同性戀不能叫做 『家庭』為什麼同性戀不能領養小孩?答案是:不管你的家是由幾個同性戀組成、有多少人住在一起、都不行。


Dave Rubin 一個很有名的同性戀保守派主持人,當時也跟他的同伴領養了小孩,還是用代理孕母的方式獲得的孩子。 很多保守派,像是 Dennis Prager,一個改變我一生的猶太教保守派主持人,也都恭喜他。Daily Wire 的 Andrew Clavin 也是。 可是 Steven Crowder 和 Matt Walsh 說這樣不行、他們都說很愛 Dave Rubin 也很支持他在做的事情,但是他無法組成一個健全的家庭,就無法領養小孩。這些價值在基督教的框架下,在神的道德下面,聖經的框架下就是不能被接受。 


一開始同性戀領養小孩就是不能被接受,你不能在當時 Dave Rubin 結婚的時候,接受他的做法,恭賀他。然後在 Dave Rubin 領養小孩後,為他辯解:『 至少他算是個保守派,他的思想不是左派,他只是同性戀而已啊。』


然後現在三個男的領養小孩就突然變成 『 這樣太超過了。』這樣完全不能成立,沒有底線、也沒有原則可言。 如果在之前認為『同性戀可以結婚』、『可以領養小孩』的話,現在你說的話就一點重量都沒有。 因為這個就是你之前接受的,之前支持的。


三個男同性戀領養小孩,跟兩個男同性戀領養小孩真的沒有太大差別,是你在沒有原則下成立的謊言。 你可能原本不知道你支持這樣的東西,但是你的之前的支持成就了這個現在你沒辦法接受的社會。


例如如果一個牧師,支持她女兒,同性戀的立場,只為了反川普。Charlie Kirk 被刺殺的時候說:『我覺得 Charlie Kirk 很多立場都不是基督徒該有的立場。』然後還在臉書上說:『自己是個 『困惑的保守派 』,你真的就沒有資格說自己是保守派,因為你根本就不知道保守主義是甚麼,你根本就沒有資格當牧師。因為你的言論只會使人跌倒。


回到今天的新聞, 為什麼絕對不能允許同性戀領養小孩?

因為沒有任何的情況可以合理化兩個男人領養小孩,卻完全反對三個男人領養小孩。

這跟我們現在的議題一樣,我前一陣子在跟剛剛提到的這個牧師在網路上面辯論,我就問他說:『你反不反對墮胎?』、『你支不支持同婚?』、『你支不支持社會主義?』他都無法直接給一個答案,他都以自己的想法為道德的標準,因為他的想法和聖經上所教導的,完全被背道而行。 


今天這個例子很好, 很多人是支持同性戀伴侶領養小孩的,覺得他們也有資格有家庭、他們也可以跟普通的家庭一樣。我想要問有這樣想法的人,那現在可以回答一下:『 三個同性戀的家庭、跟兩個同性戀的家庭有甚麼差別? 他們可以領養小孩嗎?』 


我知道我們的觀眾絕大多數的想法都跟我一樣,都是基督徒,保守派,我們的腦子很清楚,都知道婚姻是一男一女。


唯一正確答案就是:『三個男人領養小孩,是不正常的、是不科學的、是不自然的。』 這樣會使家庭,變為混亂、無法制定秩序、也對小孩成長非常的不健康。這麼做的唯一的目的,就只是為了要摧毀神設立 『婚姻是一男一女』 這個真理。


這個就是唯一的正確答案。


如果你在台灣,你是個牧師,你因為你的教會裡面很多同性戀,所以你接受同婚,但是深深在你心裡,反對剛剛三個男性組成家庭領養小孩,你也覺得,正常的小孩、正常的家庭裡如果有三個爸爸是不是正常的。那請你要起來改變,起來回轉向神。


三個爸爸不是進步、不代表女權、不代表快樂、不代表正常,而是非常糟糕、非常噁心、非常沒有道德的畫面。


婚姻、愛情、家庭,不該是那樣,不該有同性戀。我們了解同性戀的軟弱,不代表我們要接受他們的罪行、他們的婚姻價值觀。 婚姻乃是一男一女,這也是唯一阻擋價值觀徹底崩潰的盾牌,而且是神賦予的權柄,也是婚姻唯一的解釋。  


不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就是不正常,不健康,混亂,就是不能叫做婚姻,就是不能叫做家庭。


這不是因為我是保守派才有的想法,而是這個大自然的法則,因為是創造主所訂定的規則,是道路、真理、生命。地球歷史上一直以來的真理跟運作模式。從起初到末後,永遠都不會有兩個男人可以正常的受孕、生出小孩來。


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所以小孩也不是由三個男人帶大,也不是由兩個男人帶大。



我知道我今天好像一直重複,但是這個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學習到的東西。


如果你是基督徒,如果你是牧師,如果你是保守派, 你就只能有一條真理, 你只能有聖經的準則。

不然你會失去任何的底線、所有的議題:同婚、墮胎、非法移民、社會福利、社會主義。耶穌不會推翻聖經的律法跟準則, 耶穌是成就律法,而且是明確的、清晰的,讓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跟隨的。


如果你身為牧師,可是你在幫耶穌畫線 − 那條你覺得可以定人罪的原則線,你就是在重新定義準則、重新定義婚姻、你就是在妄稱神的名。 久而久之,你就會發現,你已經失去了所有底線、無法在仇敵惡者面前,站立得住。可能嘴巴上說了一堆愛、一堆包容,但是就是帶著跟隨你的那些年輕人、一起破壞你的國家、你的社區、你的救恩。


今天這個新聞讓我們看見了加拿大在魁北克所發生的荒謬:法律允許三個男人可以領養一個孩子。


這個社會已經走到,把「大自然的事實」都定義為違憲。因為自然界很清楚告訴我們,兩個男人、三個男人,無法生出孩子。可是人卻要挑戰自然,挑戰上帝的律法,硬是要把謊言包裝成人權。


弟兄姊妹,這個不是新的事。聖經裡面早就有這樣的例子。


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摩西才上西乃山,百姓馬上就做了一個金牛犢,然後說:「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的神。」(出埃及記32章)


請注意,他們不是說自己不再敬拜神,他們是「重新定義」神。因為他們要一個看得見、可以被操控、可以配合自己欲望的神。


他們還照樣獻祭、照樣跳舞,以為自己還在敬拜耶和華。可是神怎麼說?神的怒火臨到,差一點要把全以色列滅掉。


今天的社會也是一樣的。


當人說「兩個男人可以結婚」、「三個男人可以有孩子」,這不是自由,這不是進步,而是人再一次「自己定義善惡」。


這跟伊甸園裡亞當夏娃的試探一模一樣:撒但說,「你們吃了,就能如同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

而今天的文化正在告訴人:「你不需要順服神的律法,你可以自己決定什麼是婚姻,什麼是家庭,什麼是愛。


但是弟兄姊妹,這樣的自由不是豐盛的生命,而是通往死亡的道路。


聖經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卻是死亡之路。」(箴言14:12)

今天最大的悲哀,不只是社會墮落,而是許多牧師、屬靈的領袖,竟然在這些明顯的議題上選擇沉默,甚至還要為同性婚姻辯護。


這就像以西結書裡神對假先知的警告:「你們粉飾牆壁,那牆必倒塌;到那時,我要降大雨,你們牆就必倒塌。你們所粉飾的,必被掃除。」(以西結書13:11)

牧者若在婚姻、家庭這麼清楚的議題上,還在粉飾、還在模糊真理,那就是在引導神的子民走向滅亡。這樣的牧師,不是在牧養羊群,而是在出賣羊群。


耶穌說過:「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約翰福音10:11-12)

今天若有牧者為了討好世界,為了不冒犯會友,為了迎合潮流,而把神的真理妥協掉,那他根本就是個雇工,不是牧人。


弟兄姊妹,我們必須明白:神給我們的自由不是讓我們扭曲祂的律法,而是讓我們可以真正地活出祂的設計,活得豐盛。


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

所以我們今天要做一個選擇:我們要像曠野裡拜金牛犢的以色列人一樣,把神重塑成符合自己私慾的偶像嗎?還是要像約書亞一樣,勇敢地宣告:


「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

讓我們記住: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一男一女;愛是神所定義的,聖潔而不被污穢。


任何偏離這個根基的社會,最終都會迎來審判。作為神的子民,我們不能妥協,不能沉默,不能模糊真理。因為如果我們不在這些清楚的議題上站立,就會失去所有的底線,最終被世界吞滅。


以上新聞由 Ethan 整理撰稿,更多美國焦點新聞、時事與深度分析,請鎖定《今日愛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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